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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云“宁可三日食无肉,不可一日居无书”,这形容的蛮贴切的。真的,在人类生活里,书是缺不得的。书,是人最知心的朋友,它有北京的辉煌壮丽,有天安门的神圣与庄严,它聚集着全世界的灿烂文化。但现在,还有多少人会把读书当成一种享受呢,又有多少人会把读书看成是一件快乐的事? 我爱读书,而且我喜欢在情绪最低落的时候读书。每次和妈妈吵完架,就是我最伤心难过的时候了,然而我不会再和妈妈吵下去,也不敢摔东西来发泄,更不会蒙在被窝里大哭。我会回房间,读我最爱的书,让书来转移我的情感,消去心中不愉快。 窗边吹来悠悠的凉风,带着书香,蹿进我的脑袋,把我和妈妈吵架的事情赶了出去。那时候,我的脑袋里全被书里的一个个故事装满了,我的心思全在书上,没有空去想别的事,连妈妈来了又走了都不知道。等到晚饭时间,我已经完完全全忘记中午和妈妈们吵架的事情了。等晚饭后才想起向妈妈道歉,这时妈妈常常会说:看你这么用功读书,气不起来了。那时候我好开心,读书,不仅帮我赶走了坏心情,还帮我解决了和妈妈的不快,这样,我就不用愁怎么才能和妈妈友好沟通啦。 我爱读书,喜欢在和朋友发生争执的时候读书。我在班里是负责出黑板报的,很容易在版面选择和图画色调上和伙伴发生争执,所以每次完成到一半,大家就会闹得很不愉快。我比较固执,每次都坚持把她们的换掉,她们当然不会愿自己的杰作就这样被否定,于是大家一拍两散。 等她们都走后,我常常独自留在教室里,从书包里掏出前几天在书店新买的书——《Q版三国》。因为是Q版的,所以里面的故事有些搞笑,特别是那有关刘备三兄弟的,弄得我控制不住自己,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大笑,还好没给值日的老师看到。等看完刘备他们的“桃园三结义”,我才恍然大悟,知道了团体的力量最大,用团体的力量才能完成大事。而我们负责出黑板报的本来就是一个团体,是缺一不可的,我这样不顾她们的感受就要换掉她们辛苦的杰作,我太过分了,要向她们道歉。 第二天,由于我的态度诚恳,她们不生气了,我们又和好如初,一起完成了黑板报。从这以后,我更爱读书了,它让 我又学到了知识,也帮我改掉我那从不向人低头的性格。读书,我好快乐,因为爱读书,所以我拥有友情。 法罗曼•罗兰说:和书籍生活在一起,永远不会叹气。真的,读书,让我很快乐。它,是我生活的必需品,是我学习的重要工具,是双可以带我飞的翅膀是双可以带我走进安徒生的童话的鞋,是双可以让我打开知识宝库的手…… 我爱读书,希望你也可以喜欢读书,请相信,读书,你会很快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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