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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班玩篮球的人是全校人数最多的。要问我们班级里谁玩篮球最棒,我们会不约而同地回答:“当然,是我们班的‘闪电侠’了!”对 ,他是我们班的体育健将,因为跑步速度如同闪电一般,在越野赛上遥遥领先,才美其名曰“闪电侠”。 圆圆的脸蛋,大大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,再加上短而卷曲的头发与前额的一撮留海儿,构造出一个身高不足1米70的帅气小伙子。不难想象,他就是我的同学孙启鑫。 我和他一起上的幼儿园,一起上小学,现在又一起上了初中。我们从小就在一个班里,这么多年就没变过。也许这就是一种缘份吧。 他比我大几个月,在学校里,他经常帮助我,并且课余时间我也总去他家玩。十岁的时候,受爸爸的熏陶,我开始喜欢玩篮球了,他也成为我最好的玩伴了。他的技术在我们班是一流的。每到体育课,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,奔向操场。那架式无人可挡。他能立即组织人马,结成两队。因为他十分珍惜课间十分钟,尤其是珍惜体育课的四十五分钟时间。说也奇怪,组队后,我们马上就能投入战斗之中。 由于他玩球技术特好,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和他配成一伙。战斗打响,首发是他,主力也是他。你看,那个带球穿过前场的还是他。好看了,又有两个“找死”的上去包夹“闪电侠”了。孙启鑫用一个逼真的假动作和一个漂亮的转身,轻轻松松地甩开了他们,就这样用了一招“引火烧身”结束战斗了。 他之所以可以把篮球玩得这么好,得益于他那超强的反应能力和敏捷的身手,还有刻苦训练出来的娴熟的动作技巧。靠这些,他可以把抢断、突破、投篮、封盖,样样都做得精巧绝伦。在我们做起来十分困难的投球动作,到了他那全都变得轻而易举、得心应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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